记者昨日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院已经以涉嫌抢劫罪、绑架罪对归案的丁某、刘某两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月29日,犯罪嫌疑人丁某、刘某、王某、“波仔”、许某(后三人在逃)五人经密谋后到福田区东园路某小区伺机作案。晚上20时许,被害人刘某某来到停车场,正打开自己的别克小轿车门,五犯罪嫌疑人便冲上去持刀逼住被害人,将其强行拖入别克车内,用绳子将其捆绑。5名犯罪嫌疑人将车开离现场,在车内将被害人刘某某携带的手机、现金等财物抢走,并威逼被害人讲出银行卡密码,持卡取款2000元。
在对刘某某的抢劫实施完毕后,5名犯罪嫌疑人仍然不罢休,竟然向开始被害人家人索要10万元赎金,并威胁不许报警,其间还将被害人刺伤。次日凌晨5时许,被害人家属被迫交纳8万元现金后,5名劫匪才将被害人释放,并驾驶抢来的别克车逃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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