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形式推动节约用水在国内开创先河
■在广东省率先推行阶梯水价
■通过机构改革,使供水、用水、排水及污水处理成为一体
本报讯 见习记者阳志报道:昨日,广东省首次节水型社会建设暨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深圳举行。会议总结了广东省近几年来节水型社会取得的成绩,探讨
据李粤安介绍,近几年来,广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实效,2006年广东省万元GDP用水量为1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00立方米,同比2000年分别降低了60.9%和56.3%,而GDP从2000年的10930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6204亿元。
深圳是全国七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多年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47立方米,75%的供水水源依靠东江调入。深圳市委、市政府正视水资源问题,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推,全方位地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尤其是以立法的形式推动节约用水的做法,开创了我国节约用水工作的先河。同时,深圳市还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水务一体化管理,使供水、用水、排水及污水处理成为一体,不仅提高了供水的保障,而且在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目前,深圳全面推行计划用水,在广东省率先推行阶梯水价,对超额加价部分实施专户管理,专门用于节约用水事业;积极推广中水回用,开展污水资源化的研究及规划工作。
李粤安表示,深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经验为广东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系统的生动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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